采购公告
房屋外立面及室内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房屋外立面及室内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HDHJL-G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期 备注
01 房屋外立面及室内整修项目 工程包括6号楼一层、二层公区墙面、天花翻新;会议室卫生间整修;4号楼104室内墙翻新;车库内墙、天花翻新;13号楼外立面整修、6号楼外立面整修、14号楼楼外立面整修、2号楼楼外墙防水整修与本楼对应位置内墙涂料修复等,本工程设计图纸涉及的所有拆除及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 上海市 50日历天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最高限价:01包 56.650498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人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与本工程其他投标人不得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参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的;未处于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且在限制期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https://www.plap.mil.cn/”列入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且处于限制期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限制期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限制期的;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投标人持有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七)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 年6月24 日至2025年6月30 日,每日上午09:30至 11 : 30,下午13:00 至16:0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109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公告所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招标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线下领取。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5年 7月14 日 13 时 00 分。
(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25 年 7 月14 日 13 时 30 分。
(三)投标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109室。
(四)投标提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现场踏勘
采购包(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八、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www.plap.mil.cn)、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上发布。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老师、俞老师
联系方式:021-65250937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109室。
十一、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15216819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