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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3、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大显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供应商未成交。
4、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5、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3737428431C
电话:0375-365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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