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55050
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13)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0000
最高限价(元):13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13):小型铸轧设备1套。
配置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 数量 (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小型铸轧设备 | ★(1)配置清单: 一、冷坩埚悬浮熔炼炉★(1)实现钛合金、高熵合金等的真空熔炼并形成合金锭。★(2)极限真空度:6.7×10-4 Pa(空炉冷态下)★(3)压升率:≤0.67 Pa/h★(4)水冷铜坩埚容量:≥2kg(密度以Ti计算)★(5)最高熔炼温度:不低于2500℃▲(6)加热功率:不低于160kw(7)输入电压:380V★(8)配备水冷机,冷却水量:≥20m3/h,冷却水压力:≥2.5Bar★(9)具有翻转浇注功能,可实现在线补料,配套方形锭模★(10)具备对一个铸锭进行反复熔炼的功能▲(11)具备红外测温功能,测温范围800-3000℃▲(12)炉体内壁抛光,粗糙度Ra≤0.4,平台配脚轮方便移动二、超硬金属板材轧机★(1)针对钛合金、钢等金属板材,实现热轧和冷轧成板材。★(2)伺服电动压下调节辊缝,实现辊缝精确定位;▲(3)支撑辊直径≤200 mm▲(4)支撑辊辊面宽度≤200 mm▲(5)工作辊直径≤48mm ▲(6)工作辊辊面宽度≤200 mm★(7)轧辊表面硬度:≥HRC60度▲(8)轧辊光洁度:≤Ra0.4um★(9)轧制速度:0~12米/分钟(变频调速)▲(10)轧件宽度≤80mm★(11)最大可轧原料厚度:≥15mm★(12)最小成品厚度:≤0.01mm▲(13)配置热轧用加热炉,最高工作温度不低于1150℃三、电渣熔铸炉★(1)单电极电渣熔铸,实现固定熔铸和抬结晶器抽锭两种功能,具有保护气氛和电极称重功能。★(2)变压器:三相四线制380V,二次电压20-38V,二次电流2.5KA,确保电网平衡;▲(3)短网:铜板导电电流≤1.75A/mm2;水冷电缆5≤2A/mm2▲(4)电极行程:≥1000mm★(5)重熔电流波动≤±5%▲(6)电极升降:伺服电机驱动、丝杠传动、速度10-50mm/min★(7)抬结晶器机构:伺服电机驱动,行程≥300mm,速度5-20mm/min▲(8)低水箱X-Y调整位移量:±20mm★(9)熔速控制范围:0.8-1.2kg/min,波动≤±5%(熔速设定值)★(10)电极称重装置精度≤±5%★(11)保护气氛装置:炉内氧浓度≤0.1%,实时在线显示★(12)结晶器和低水箱进出水管接头:要求采用快速接头▲(13)电极装卡后,立柱弯曲度小于1°▲(14)固定和抽锭结晶器、低水箱各2套,结晶器铜管厚度≥16mm▲(15)铸锭表面光滑,电耗≤1600kWh.t-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180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质量保证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 1套 | 否 |
配置组成 | 1-1 | 冷坩埚悬浮熔炼炉(核心产品) | 套 | 1 |
1-2 | 超硬金属板材轧机 | 套 | 1 |
1-3 | 电渣熔铸炉 | 套 | 1 |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180日内将所投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写字楼802室(辽宁政府采购网另须线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工业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02425494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写字楼806室
联系方式:02431086855-803
邮箱地址:lnjj885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001059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朱美娜、张荣芳
电 话:0243108685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