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变更信息
免租期 | 3个月(原承租人中选无免租期) 变更为 1个月(原承租人中选无免租期)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8161 | 项目名称 | 宝安28区教育工业区(汇聚宝安湾智创园)C栋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24-1号宝安教育工业区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231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具体时间以物业招租完毕后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原承租人中选无免租期)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9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装修或更新改造必须报招租人审核通过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轻工厂房(研发办公)) |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状况、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现状、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配备情况、空气质量等。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招租人以物业现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同时清楚并愿意自行负责维修招租人移交物业时现存和承租人使用物业期间发生的影响物业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并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 3.如需装修,承租人必须提供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及完整使用效果图等资料交招租人报备,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4.(1)承租人须按照《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2)若租赁物业属工业厂房的构(建)筑物,承租方所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承重要求,二楼以上禁止安放超过350公斤/m²的冲压等各类重型机械设备。其它用途的物业,承租方不得安装或存放超过该物业建筑设计承重标准的设备和物品。 5.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承租人亦不得将物业整体转让第三方使用。 6.合同终止后,必须将招租人所提供的物业及有关附属设施完好地移交给招租人,招租人对承租方就物业的升级改造或装修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迁离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其在租赁期内对该物业的装修,不得要求返还其装修费用,或以装修费用抵扣欠交招租人的全部或部分租金。合同届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改造形成的装修和配套设施等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7.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租赁物业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人不能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土地有关的赔偿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应按政府或开发商的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收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定拆迁,承租人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人搬离现场之日止。 8.招租人仅按物业现状出租,承租人需对物业现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该物业现状存在: (1)物业“伸缩缝”有破损情况需修复; (2)四楼后门一处消火栓玻璃破裂; (3)四楼通道一处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 (4)部分消防自救呼吸器过期; (5)三楼至六楼的后门防火门门框存在裂缝松动情况; (6)楼顶部分防护网“脱落”; (7)楼顶稳压泵配电箱未安装屏护板; (8)楼顶“液位显示报警箱”箱门未接地线(跨接); (9)一楼湿式报警阀和楼顶稳压泵部分电源线裸露; (10)楼顶水箱增加有限空间警示牌; (11)楼顶防雷网局部断裂。 招租人根据上述物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①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前检查未完成的11项隐患;②承租人需在中选之日起3日内交纳10000元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③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条11项隐患整改,并向招租人提交整改报告,经招租人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10000元安全保证金。如超期未完成整改,安全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招租人黑名单管理,同时招租人将以上工作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与否作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 9.配合招租人安全部整改所有的安全隐患内容,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招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招租人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人无条件配合招租人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人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11.汇聚宝安湾智创园C栋相关设施配置、使用情况及费用标准说明如下: 11.1、设施配置与使用 11.1.1停车位: C栋两侧设有约14个停车位,其出入管理由园区统一负责。 11.1.2垂直交通: C栋仅配置一条消防楼梯,垂直交通需共用园区提供的电梯。 11.1.3消防设施: C栋各楼层所需消防设施均共用园区现有消防系统。 11.1.4卫生间设施: C栋内部未设置卫生间,人员需使用园区公共卫生间。 11.1.5水电计量与供应: C栋用水计量(水表)及供配电系统(含变压器)由园区管理处统一配置与管理。 11.1.6垃圾处理: C栋未配备专用垃圾房,垃圾清运需投放至园区指定垃圾房。 11.1.7公共区域服务: C栋公共区域的照明及保洁服务由园区统一提供。 11.2费用标准 11.2.1公共电损维护费:按园区规定执行。 11.2.2停车费:汇聚停车位:150元/月/位 (不含28区红树林管理费)。 11.2.3水费: 按园区规定执行。 11.2.4物业管理费: 10元/㎡·月 上述园区有运营管理单位,新承租人中选后需与管理单位协商沟通园区内公共电梯、停车位、消防设备、水电费等使用问题及费用事宜。 12.其他要求:①承租人须按照确定的经营内容进行内部装修和水电安装,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并取得招租人安全部验收合格,且不得改变物业主体结构或破坏该物业外观;②该物业不得住人,不得放置床铺等物品创造住人条件。③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得进入该物业停放及充电。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E6%B3%A8%E5%86%8C%EF%BC%88%E5%A6%82%E5%B7%B2%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8%AF%B7%E5%BF%BD%E7%95%A5%EF%BC%89%3Cp%3E 二、获取文件 方法一: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13530441315、杨裕增13691622633; 邮箱:280673244@qq.com 方法二:登录https://***/%E6%90%9C%E7%B4%A2%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8%BF%9B%E8%A1%8C%E7%99%BB%E8%AE%B0%EF%BC%8C%E5%BE%85%E5%B7%A5%E4%BD%9C%E4%BA%BA%E5%91%98%E5%8F%91%E5%87%BA%E6%8B%9B%E7%A7%9F%E6%96%87%E4%BB%B6%E3%80%82%3C/td%3E%3C/tr%3E%3C/table%3E%3C/div%3E%3Cdiv%3E%3Cp style="color: #333;">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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