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珙县2025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以 宜农函【2025】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珙县灿农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资金、市级资金、县级财政统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珙县灿农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5】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珙县2025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曹营镇飞龙村、曙光村、司堡村;罗渡苗族乡王武寨村;上罗镇石竹村、田家村、下罗村、新合村、秧田村:孝儿镇栗香村、仁义村、宝山村、天堂村;王家镇花树村、青山村、团聚村;玉和苗族乡凤凰村;珙泉镇中心村,共7个乡镇18个村。 2.3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0.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30 23:00 至 2025-10-14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21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仅适用于投标人>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