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307,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惠水县农业机械装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惠水县农业机械装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需进行如下澄清更正: 原招标文件规定: 1.工程量清单表估算表中“农机服务设备购置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参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文件黔招协【2025】35号文件计算计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用现金或转账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本项目招标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澄清更正内容如下: 1.工程量清单表估算表中“农机服务设备购置费”增加技术要求。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前期与采购人签定相关收取文件规定。(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用现金或转账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本项目招标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各位投标人请自行下载“1次答疑澄清”文件,以本次上传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明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月14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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