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专题论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专题论证项目已由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港管审备〔202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总投资约39124.08万元,工程费用约26112.65万元,拟新建19个3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500吨预留),主要装卸货种为矿建材料、钢材、煤炭、机械设备、集装箱(轻工产品)及其他杂货等。陆域范围为码头前沿作业带及后方陆域场地,共分为南北两块区域:北区陆域占地面积约151亩,南区陆域占地面积约87亩(不含拟出让天华及鼎铖地块)。陆域布置有港内道路、堆场、仓库、综合办公区及相关港口配套设施等。本工程勘察工作已完成,由招标人提供勘察成果。现需对南区码头工程按工可相关许可及立项单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取得相关批复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拟分期设计本次仅对南区码头一期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规划为北区、中区及南区,内设有多家企业码头,船舶进出作业区密度及流量较大,根据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25-2035),规划1座公用锚地供本作业区进出港船舶锚泊、编解缆、应急及智能调度管理,拟建设公用锚地位于洋吕铁路洋口运河大桥上游约560米洋口运河航道右岸,长度约100米为300DWT锚位。本工程需对公用锚地按工可相关许可批复内容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船舶智能调度方案设计。
2.2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即:YKG-NQMT-SJ标段。
2.3招标范围: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公用锚地工程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及现状码头结构检测与评估报告,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一期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职业卫生设计专篇、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期监测。以及公用锚地按工可相关许可批复内容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船舶智能调度方案设计。
2.4招标内容(工作量及主要成果):
2.4.1设计
(1)《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含公用锚地工程初步设计及船舶智能调度方案设计)》;
(2)《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公用锚地工程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专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
2.4.2检测
(1)《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现状结构检测与评估报告》
2.4.3专题论证
(1)《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节能评估报告》;
(4)《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5)《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6)《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职业卫生设计专篇》;
(7)《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一期工程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8)《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期监测》。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本工程争取获得省部级(含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
2.6计划服务期:
计划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结束时间:标段内的码头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
具体服务时间节点:
(1)初步设计(含专篇)周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取得初步设计批文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修改和完善后的施工图预算等;
(2)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及专题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还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3)企业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3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工程设计项目(设计项目的合同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同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还应承担过码头工程的检测项目。(投标报表表5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或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内河港口岸线是指除沿海港口岸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沿海港口岸线的范围是指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下同)。
(4)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港口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3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的合同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投标报表表4中必须明确反映上述业绩的所有信息内容,或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2025年5月或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5)检测分项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检测分项负责人应由联合体成员委派)要求:
①拟派的检测分项负责人应具有水运工程(结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分项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2025年5月或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6)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同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报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口港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管阳阳
联系方式:15370928585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系人:张贤玉、王普瑞
联系电话:15335056944、18036193396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9.其他
9.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9.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30时。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0:30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452-755-852,会议名称为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作业区南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南区码头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专题论证项目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腾讯会议室已设置不允许成员在主持人进会前加入会议,各投标人代表可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加入会议,不得提前。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宣布第二信封预计解密时间,第二信封无需投标人进行解密,由招标人在宣布第一信封评审结果后直接解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4已预约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9.6投标人更新的企业备案信息,在备案通过后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9.7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9.8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9.9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9.10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及分数”仅以“勘察设计类别”进行评审。
9.11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