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汉山水库袁店回族乡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方城县汉山水库袁店回族乡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方城县袁店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政招采(河南)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汉山水库袁店回族乡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221322000082
2.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11322-76-01-005485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地点:方城县袁店回族乡
2.6建设规模:移民安置区内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及雨污水、给水、路灯,区间道及雨污水、给水,弱电,箱式变压器、10KV电缆、400V电缆、配电设备、电缆检查井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移民安置区区间道路、管网、广场、绿化、经二路、坑塘治理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标段:移民安置区区间道路、管网、纬二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标段:移民安置区区间道路、管网、纬一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标段:移民安置区区间道路、管网经一路、X005改道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五标段:移民安置区供配电工程。
2.8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7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1、2、3、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5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新成立公司,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4.1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投标人》。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市场主体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http://***/)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8:00时至2025年10月23日9:00时。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9:00(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