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0001
项目编号: NXBLQ-ZC2025-042
项目名称: 灵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灵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 灵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1 |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30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0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采购人交付的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1-09 18:13:28 至 2026-01-16 23:59: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③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采购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256号 联系方式: 0951-466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联系方式: 18161531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何得强 电话: 0951-466900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魏文华 电话: 18161531110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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