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5.300000 万元,质量:符
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5.833000 万元,质量:符
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榆林市忠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5.810000 万元,质量:
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验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辉二级建造师、陕
中标候选人(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彬峰二级建造师、陕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忠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吕正国二级建造师、陕
中标候选人(陕西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忠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榆林汇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忠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1.供应商的姓名
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
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
疑接收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至接收部门,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自然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授
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质疑人须在质疑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每一
页上加盖公章原件送至质疑函递交地址,扫描发送至 961244530@qq.com。质疑提出时间:
质疑需在有效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质疑递交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
商大厦 A 座 10 楼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529129515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商大厦 A 座 10 楼
电子邮件: 9612445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