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财政保障辅警意外伤害险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领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注:(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5ZB-SGAJ-238R
项目名称:财政保障辅警意外伤害险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财政保障辅警意外伤害险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财政保障辅警意外伤害险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者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
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2023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自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领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注:(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二、弃标须知:
根据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代理机构邮箱:sxwzzb04@163.com)
三、保密要求:
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辰路106号
联系方式:029-86751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茜 陈先锋
电话:029-88319689-8003/8005邮 箱:sxwzzb04@163.com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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