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00904
二 、 项目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洼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春江街8号大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2,445,000(元)
评审总得分:93.7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1)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边迪、于东业、马涛、徐晓东、辛延哲(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沣河路与直方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427-8658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黄欢、曹倩南
电 话:024-228256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2026.01.13(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政通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