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荣县大佛4A级景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扩容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荣县大佛4A级景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扩容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审批【2024】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大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大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审批【2024】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四力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荣县白塔山公园、附南街、附东街、大佛路、东门大桥。
2.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面积暂定约为 1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旅游驿站 4处、游客休憩设施2处、旅游厕所2处等,建设生态停车场1座、旅游廊道 3Km、游步道1条,配套旅游标识、景区管理系统等相关设施建设。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勘察(工程测量和必要的岩土勘察)、设计、概算及后期服务等。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一个标段,标段投资额4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18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igong%EF%BC%89%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6%8A%95%E6%A0%87%E7%B3%BB%E7%BB%9F%E5%85%A5%E5%8F%A3%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F%BC%88%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28-85569858%EF%BC%89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荣县大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 荣县旭阳镇旭水大道南二段33-1-1至8号
邮 编: 6431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813-620453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四力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量力商务大厦10楼1005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028-8691170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0月1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510321-04-01-277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