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SG0406G250916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川县横头山种畜场育林桥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桦农发〔2025〕55号文件及桦川县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桦川县横头山种畜场育林桥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桦川县横头山种畜场育林桥。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2跨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桥,全长30.54米,桥面宽度8.5米,含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防撞护栏等附属设施;同步实施接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及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20246.3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BMWebSite/index.jsp%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8%B5%84%E8%B4%A8%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
3.1.2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持有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 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4%B8%AD%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88%E5%8C%85%E6%8B%AC%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F%BC%89%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3%80%82%3Cp%3E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在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包含不同公司的高管互为董事的情况)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 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EF%BC%89%EF%BC%8C%E5%9C%A8%E7%BA%BF%E4%B8%8A%E5%BC%80%E6%A0%87%E9%A1%B5%E9%9D%A2%EF%BC%8C%E6%8C%89%E7%85%A7%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4%B8%AD%E5%BC%80%E6%A0%87%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5%AE%8C%E6%88%90%E5%BC%80%E6%A0%87%E7%A8%8B%E5%BA%8F%EF%BC%8C%E5%BC%80%E6%A0%87%E6%9C%9F%E9%97%B4%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4%BD%BF%E7%94%A8CA%E9%94%81%E8%BF%9B%E8%A1%8C%E7%BA%BF%E4%B8%8A%E8%A7%A3%E5%AF%86%EF%BC%9B%3Cp%3E
5.5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7.其他要求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EF%BC%89%E3%80%824.%E5%A6%82%E9%81%87%E2%80%9C%E8%9E%8D%E8%B5%84%E9%9A%BE%E3%80%81%E8%9E%8D%E8%B5%84%E8%B4%B5%E3%80%81%E8%9E%8D%E8%B5%84%E6%85%A2%E2%80%9D%E7%AD%89%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4%BB%A5%E8%81%94%E7%B3%BB%E4%BD%B3%E6%9C%A8%E6%96%AF%E5%B8%82%E5%90%84%E9%93%B6%E8%A1%8C%E7%94%B3%E8%AF%B7%E5%8A%9E%E7%90%86%E4%B8%AD%E6%A0%87%E8%B4%B7%E6%AC%BE%E4%B8%9A%E5%8A%A1%EF%BC%8C%E8%B4%B7%E6%AC%BE%E8%9E%8D%E8%B5%84%E9%93%B6%E8%A1%8C%E4%B8%9A%E5%8A%A1%E5%92%A8%E8%AF%A2%E9%93%BE%E6%8E%A5%EF%BC%88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EF%BC%89%E3%80%82%3Cp%3E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川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4-3827313
招 标 人:桦川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桦川县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516450382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0454-613700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