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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微利)建设工程澄清答疑-变更公告

湛江市 其他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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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2507-440825-04-01-552870
投资项目名称徐闻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徐闻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微利)
标段(包)名称徐闻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微利)公告性质澄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徐城街道、南山镇、城北乡、海安镇、下桥镇、曲界镇、迈陈镇、龙塘镇、锦和镇、角尾乡辖区内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资金来源构成中央预算内: 0;省级政府: 0;市级政府财政: 0;银行贷款: 0;外资: 0;自筹: 0;其他: 11383062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工程为徐闻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湛江市徐闻县。本项目围绕建设“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凭借徐闻自身丰富的资源优势,建设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园及其配套设施,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县域产业融合发展。

(1)园区建筑工程:包括产品集配区 、展销设施升级改造、综合服务用房等内容,其中产品集配区约81947 平方米(包括冷库仓储 15637 平方米、冷库仓储附属用房电商中心(有装配式) 7512 平方米、加工车间 38207 平方米、业务综合楼(有装配式) 20591 平方米、充电桩 16 套);展销设施升级改造 12277 平方米;综合服务用房 40696 平方米。注:电商中心为冷库仓储的附属用房,属于冷库仓储范围。

(2)配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提升 626945 平方米,建设照明路灯 3636 盏;配套停车场 42308 平方米等内容。

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道路绿化、园林景观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三线整治等。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前期工作主要为满足项目进展而配合招标人的其他工作;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工程施工过程设计控制、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招标人报建、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组织本项目设计相关的所有评审、论证和鉴定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及服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及批复;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编制竣工图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需求书、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3.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工作、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具体以合同约定的范围、经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工期(交货期)未设置工期
最高投标限价1138306200.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其中1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牵头方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声明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方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2025年8月、9月、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8%8B%A5%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F%BC%8C%E6%8C%87%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F%BC%89%EF%BC%8C%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8%E8%8B%A5%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F%BC%8C%E6%8C%87%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F%BC%89%EF%BC%8C%E5%9D%87%E6%8C%89%E5%90%A6%E5%86%B3%E6%8A%95%E6%A0%87%E5%A4%84%E7%90%86%E3%80%82%EF%BC%88%E6%88%AA%E5%9B%BE%E4%B8%8A%E9%A1%BB%E4%BD%93%E7%8E%B0%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9C%89%E6%95%88%EF%BC%89%3Cp%3E

3.5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声明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应以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牵头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因现交易中心系统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操作,不需要联合体成员方确定。为了防止恶意投标,若投标人存在被他人冒充或伪造等原因与其他单位组合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导致出现同一单位在本项目参与两次投标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出具明确自己与哪一方组成联合体,哪一方组成联合体为被冒充或伪造的澄清文件,澄清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经明确后的一方投标有效,另一方作废标处理,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不做项目指标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gdzwfw.gov.cn%2Fggzy-yhzx%2F&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3C/td%3E%3Cp%3E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https://***/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gdzwfw.gov.cn%2Fggzy-yhzx%2F&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3C/td%3E%3Cp%3E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7日 2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0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00:00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媒介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招标人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徐闻城镇东平一路62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海全联系电话0759485257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大院内6栋2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志杰联系电话02087257569
招标监督机构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9485257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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