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6-2025-003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实验小学2025年扩班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7-17,更正为:2025-07-29。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8,更正为:2025-07-3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1 09:30:00,更正为:2025-08-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01 09:30:00,更正为:2025-08-13 09:30:00。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的附表一中技术参数要求部分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 | 修改为 |
▲床立柱: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床立柱: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或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床横梁: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床横梁: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或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床横梁: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 | ▲床横梁: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或GB/T 35607-2024《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 |
▲床板支撑横梁: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床板支撑横梁: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或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床护栏: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床护栏: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或GB/T3325-2024《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实木多层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 ▲实木多层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或GB/T 35601-2024《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
▲PVC封边条:GB/T4615-2008聚氯乙烯 残留氯乙烯单体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PVC封边条:GB/T4615-2008或GB/T4615-2013聚氯乙烯 残留氯乙烯单体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2匹挂机,分体变频热泵型挂壁式房间空调器 KFR-50GW/(50571)FNhAa-B1JY01;KFR-50GW/ (50557)FNhAa-B1(WIFI) | 2匹挂机,分体变频热泵型挂壁式房间空调器,一级能效。 |
1.5匹挂机,分体变频热泵型挂壁式房间空调器 KFR-35GW/(35512)FNhAa-B1,220V~50Hz R32 | 1.5匹挂机,分体变频热泵型挂壁式房间空调器,一级能效。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增加如下内容:
二、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原材料备货、原材料质量及环保控制措施、生产施工安排、质量及工期保障措施、交货进度安排、运输计划、安装计划等详细信息。
2.中标方应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派遣适当的技术人员至安装现场,负责免费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在安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的相关制度。项目进度计划的具体内容应在正式安装前两个工作日提交采购方确认,经确认后方可开始实施。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中标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按照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具备防潮、防尘、防震、防锈以及防止野蛮装卸的功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损失、损坏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货物损失,以及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若货物损坏或质量不符合标准,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中标方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更换或重新供货直至通过采购方验收,且货物交期不得顺延。否则,采购方有权依据本项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4.中标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箱号应与设备出厂批号保持一致。
5.在安装期间,应确保安全施工,不得损坏采购方的家具、设备、墙体、地板等原有设施,否则应按价赔偿。
6.中标方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接受检查验收。若发现数量不足、质量、技术或材料说明与清单不符等问题,中标方应负责根据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中标方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应派遣相关负责人到场,了解现场安装情况,并对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提出具体的安装要求和措施。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风险。若现场尺寸与制作方案出现偏差,难以满足安装要求时,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8.中标方负责货物到达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工作,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以及拆掉外包装的垃圾清理。
9.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方负责,同时中标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0.货物至采购方指定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三、家具质量保证:
1.技术资料:中标方需提供家具的技术样本、家具安装、维修和使用手册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除非有特别说明,否则均需提供)。
2.中标方应提供满足家具不少于五年正常使用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应计入中标价格。
3.质保期及维修保养细则: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质保期及维修保养的具体服务内容细则。
4.质保期届满后,若瑕疵经确认为中标方责任,中标方应负责采取修正瑕疵的补救措施,包括维修或免费更换必要零件,若瑕疵导致产品完全无法使用,中标方应负责更换整件产品。
四、应急方案:
应急服务内容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故障排除。2. 问题管理。3. 服务准备。4. 服务实施。5. 服务评估。6. 服务保障。7. 技术支持。8. 服务保证。确保采购人在出现突发情况下,供应商能及时有效进行应急处理。
五、售后方案: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计划、应急故障处理响应、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归属、质量事故赔偿方案等。 2.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负责提供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质保期内,若需要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替代产品和人员。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具有可随时上门进行维修及检测的专业维修技术人员。 4.质保期内货物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的,中标人应负责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质保期外,货物发生人为故障的,中标人应负责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得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5.提供货物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永久性提供电话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中标人须定期上门对所供设备情况进行巡查,按照设备说明书中的保养建议进行维护清洁,并避免使用不当或过度使用导致的损坏和故障。 6.质保期内,货物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0.5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小时;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须提供同等规格的产品代用,保障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进行,直至故障设备修复,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设备故障问题而产生的费用。若中标人无法更换问题设备,按中标人交货不符合约定处理,中标人应退回该设备100%设备款。 7.中标人投入的技术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上门服务期间中标人技术人员发生人身安全及其他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实验小学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拥军路188号
联系方式:18218879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政务服务中心副楼307
联系方式:0769-85603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
电话:0769-85603633
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