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勘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卫发改发〔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CD(G)-2025-14号
建设地点 :中卫市沙坡头区
建设规模 :主要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至莫楼人工湿地DN800输水管道2450m、至工业园区水厂DN600输水管道19km(供水规模1.8万m?/d)及至镇罗工业园区支线DN400中水供水管道7.5km(供水规模0.5万m?/d);第三污水处理厂新建规模750m?/h回用水泵房一座,工业园区新建容积6000m?清水储水池一座;莫楼湿地西侧新建取水泵站1.5万m?/d,沿滨河北路边沟堤铺设DN560管道5.1公里。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中卫市沙坡头区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勘测、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满足图纸审查阶段的BIM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验收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9 -4 上午11:20起至2025 - 9 - 11 下午1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9-25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水务局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街111号
联系人:曹主任
电话:137233337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东侧香山秀府10#楼1-2层
联系人:李梦婷
电话:13289558035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5-7067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