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5576 | 项目名称 | 荔枝阁 |
起始日期 | 2025年06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荔枝公园 |
面积/数量 | 144.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从第二年起,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茶饮茶点、现磨咖啡、面包烘焙、阅读服务) | ||
履约条件 | 1.荔枝阁位于荔枝公园东侧入口附近,为一栋三层岭南风格建筑,于1986年建造完成,建筑老旧、存在漏水现象。承租方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对此处建筑进行改造装修后方可使用,装修风格应与公园文化环境相适应,延续中式岭南风格,装修品质需要对标深圳先进水平。所有装修不能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前期装修成本投入较大,承租方须进行现场踏勘,综合研判后合理竞价。为尽快盘活物业,承租方应在交易机构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装修方案提交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审批通过。若属承租方的原因,10个工作日内未能及时修改方案并通过审批,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须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2.因建筑基础条件复杂,经综合研判给与承租方3个月免租期(含在租赁期内)作为装修期限,承租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长免租期;合同期满后承租方自行处置可移动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固定的装修设施和增设物不可破坏,产权须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期内对于物业投入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还物业,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给与赔偿。3.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租金、租赁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交给出租方。承租方承租面积为商业服务面积和公共服务面积,对两部分面积负有管理权限并承担全部水电费用,水电费由园区综合管养服务单位按实际收取、结算并统一上缴财政。4.如有外接增容电缆、新增楼梯由出租方负责完善,其他基础设施、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装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排污、供电等管道安装接驳。装修期间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排污等费用。5.承租方按要求做好承租范围内(含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面积范围)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绿化,即协助荔枝公园管理处综合服务管养单位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做好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运出园区或自行委托综合管养服务单位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6.承租方需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与公园环境协调,未达到园容、安全生产检查要求,需配合整改。7.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在租赁期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疫等工作,因承租方疏忽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等事故造成他人或承租方或出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8.承租方应遵守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出租方及其授权的综合管养服务单位有权依规检查监督承租方对承租物业的落实安全生产、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情况。9.承租方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等。配合公园开展文化空间活动、自然教育活动、文化展览等公益文化活动(活动场次每年不少于6次),文化活动需按要求上传公园深圳微门户的“活动日历”中,承租方应整理活动举办相关情况,报送荔枝公园管理处。10.轻食餐饮等销售,经营前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所有售卖商品和服务项目定价不高于周边地区市场平均价水平。11.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承租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2.禁止在承租物业内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生产、仓储等活动,不得开设培训机构,不得建立会所,不得设立员工宿舍,不得以该物业注册公司;不得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不得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不得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不得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13.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要求的经营证照,严格执行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文明守法经营,按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与经营有关的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14.租赁合同签订的1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承租方与出租方办结结算及退场手续且无扣除事由的,出租方不计息归还。如存在违法违规及其他扣除事由的,出租方有权优先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剩余部分不计息归还,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补足)。15.服务期限内,若政府征收、城市更新或出租方建设管理需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其中可能存在的经营亏损风险,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1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当月租金。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承租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3.承租方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近三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址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4.承租方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盖章版复印件);5.承租方须提供《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附荔枝阁现场踏勘照片。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2,96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罗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86681369;0755-8388177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交易机构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的,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按照《意向承租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扣除保证金。出租方将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须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2.为尽快盘活物业,承租方应在交易机构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方案提交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若属承租方的原因,10个工作日内未能及时修改方案并通过审批,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须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3.统一踏勘时间为:交易机构发出招租公告起,第三个工作日14:30-15:00进行踏勘,有任何对出租物业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统一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踏勘地址:福田区红岭中路1001号荔枝公园荔枝阁。附近的地铁站为:红岭地铁站F出口,附近的公交站为:荔枝公园。现场联系人:谢婷婷,联系方式:82095128,13418631293。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