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028
二、项目名称:案件集约送达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龙泉驿区分公司 |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东路91号 | 2,200,000.00元 | 94.9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龙泉驿区分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019900 |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 案件集约送达服务 |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 完成采购人单位全部民商事、行政案件窗口送达、电话送达(电话沟通)、电子送达、司法专邮送达、外出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的一站式送达服务,以及执行现场调查等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需负责采购人单位全部民商事的集约化送达工作,通过窗口送达、电话送达(电话沟通)、电子送达、司法专邮送达、外出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完成送达工作,执行案件的送达,成都市内的执行案件现场调查则需到现场完成调查工作。供应商需对一站式送达的全业务流程送达信息及现场调查工作提供可视化展示等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2月止,3年,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下一年度的送达服务合同。 | ★(四)送达工作标准 (1)电话通知标准 电话通知原则上是启动送达工作的第一步,也是甄别案件接下来需要采取什么送达方式的关键一步。电话通知必须有录音,且必须上传至系统。电话录音应包括以下要素:说明送达方代表法院的身份、核实被送达人的真实身份、告知涉诉案件情况、引导对方接收电子送达等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睢(采购人代表)、曾丽、任秀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报价为单价的项目按照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进行计算。 1.服务项目:(1)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照1.5%计算的金额*服务年限后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2)中标(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的按照1.5%计算,500万以内的减去100万后按照0.8%计算,1000万以内的减去500万后按照0.45%计算,5000万以内的减去1000万后按照0.25%计算,10000万以内的减去5000万后的金额按照0.1%计算,各档金额合计后*服务年限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2.货物项目:(1)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照1.5%计算的金额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2)中标(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的按照1.5%计算,500万以内的减去100万后按照1.1%计算,1000万以内的减去500万后按照0.8%计算,5000万以内的减去1000万后按照0.5%计算,10000万以内的减去5000万后的金额按照0.25%计算,各档金额合计后的金额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0025210200048242[2026]00041;
2、采购预算:2,250,000.00元;
3、采购品目: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
4、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028-61882648;联系地址: 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联系方式:028-80270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2栋1单元4楼401-A
联系方式:028-61515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正东
电话:028-61515504
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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