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区新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配套道路等3个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08004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新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配套道路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163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193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区新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配套道路等3个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新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配套道路等3个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8004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标段)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含三条道路,各道路项目概况如下:
(1)郑州航空港区新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道路游龙路(竹贤北路-祥景路)
本工程建设范围北起竹贤北路,南至祥景路,全长约1663m,规划道路红线50m,四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灌溉工程等内容。
(2)郑州航空港区新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道路黄海路(游龙路-徐州路)
本工程建设范围西起游龙路,东至徐州路,全长约2074m,规划道路红线60m,四幅路形式,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1座),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灌溉工程等内容。
(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配套道路徐州路(竹贤北路-淮海路)
本工程建设范围北起竹贤北路,南至淮海路,全长约2373m,规划道路红线60m,四幅路形式,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1座),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灌溉工程等内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本项目范围内是指项目总包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达进场通知始,于下达合同终止通知(以保修期结束为准)终,若出现施工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6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2.7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其他说明: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4.提高招标效率,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8C%85%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6%88%96%E6%88%AA%E5%9B%BE%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9%A1%BB%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9%8B%E5%89%8D%E3%80%82%3C/p%3E%3Cp%3E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2%E4%B8%8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7%AD%89%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EF%BC%89%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5%8F%8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AF%B9%E4%BB%BB%E4%BD%95%E8%BD%AC%E8%BD%BD%E4%BF%A1%E6%81%AF%E5%8F%8A%E7%94%B1%E6%AD%A4%E4%BA%A7%E7%94%9F%E7%9A%84%E5%90%8E%E6%9E%9C%E5%9D%87%E4%B8%8D%E6%89%BF%E6%8B%85%E4%BB%BB%E4%BD%95%E8%B4%A3%E4%BB%BB%E3%80%82%3C/p%3E%3Cp%3E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丹丹、丁姜瑞、闫岩、张小波
联系电话:13007519195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2025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