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建祥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开封市东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DBGC-202507-01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专项资金
2.4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2.5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
2.6建设规模及内容:
开封市祥符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铺设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及配套检查井、泵站等;对现状程采取必要的改造修缮或设备重置;新建污水厂处理规模4万 m3/d,中水回用1万 m3/d。)
开封市祥符区科教大道等三条道路雨水管网新建项目(科教大道(G310-吉祥路)等2条道路新建雨水管网、检查井及雨水口。)
开封市祥符区城区排水防涝管网设施改造项目(人民路(上禾大道以东至科技大道以西)等4条道路的雨水管网改造,配套检查井、新建偏沟式单箅雨水口及相关附属工程。)
开封市祥符区积水点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文化路(园区路-G310)等3条道路的雨水管网改造、新建雨水检查井、新建偏沟式单箅雨水口及相关附属工程。)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22个月)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工程建设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
第二标段:合格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所涉及需进行方案优化以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投标人须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3.1.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2)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排水)执业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2025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2025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建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青年大道455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738966589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东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市民之家东楼一楼108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7337813000
监督部门:开封市祥符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2666810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建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青年大道455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73896658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开封市东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市民之家东楼一楼108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7337813000 |
1.1.4 | 项目名称 | 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 |
标段名称 |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1.1.5 | 建设地点 | 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专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所涉及需进行方案优化以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工程建设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总则”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发布形式: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2.2.4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3.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
3.2.4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由设计服务费和工程建安费两部分组成。其中: (1)设计费费率: 招标控制价为: 小写:实际设计对应建安费的1.2%; 大写:实际设计对应建安费的佰分之壹点贰 注:如设计对应建安费超出本次招标建安费,超出部分设计费用不予调整。 (2)工程建安费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承包人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 小写:经第三方审计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大写:经第三方审计工程结算价款的佰分之佰; 注:1、工程建安费部分,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工程总承包费用=建安费审计结果*建安费中标费率+实际设计对应建安费*设计中标费率。 2、设计费及工程建安费均不能超过控制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3.5.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详见评标办法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及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4.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实行网上开标。 1、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操作流程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招标人代表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
7.2 |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7.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者电子保函。(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本项目按照投资额15000万元*中标费率*10%计算。 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账户户名: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941007010087299370 开户行:邮政银行开封市祥符区青年路支行(与业主签合同之前需交齐)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合同价款在100 (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保证金的缴纳需公对公转账,要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禁止个人转账,住建局开户行:开封宋都农村商业银行祥符支行 账号:0352 2001 1000 00062收款人:开封市祥符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7.5 | 签订合同 |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7.6 | 监督部门 | 开封市祥符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6668106 |
8 |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并本项目所有扫描件均需法定代表人签署“属实”字样。 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
9 | 因施工图设计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而在实际过程中若因设计的缺陷而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此风险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10.1 | 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账户名称:开封市东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1608670104000269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陈留支行 |
10.3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 |
10.4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5 |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
10.6 | 特别提醒 |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 7、招标文件里要求的盖章,均为电子签章。 |
10.7 | 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
10.8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
10.9 | 未尽事宜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注: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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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服务承诺
七、项目设计方案
八、项目实施技术方案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其它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2投标人除应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外,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后按照自身的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完成招标人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4主要材料采购订货时必须取得发包方和监理方书面批准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5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3.2.7规费及税费计取: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足额计取税费及各类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8最终结算价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果为准(以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书面说明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如有)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抽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定标会议前,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行受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
① 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 企业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存在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
⑤ 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人员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⑥ 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人员;
⑦ 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⑧ 企业业绩:投标人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⑨ 方案:设计方案是否内容完整、安全、绿色、节能、环保,技术是否合理,功能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经济美观;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绿色节能控制措施及科技创新应用措施等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⑩ 现场述标和项目经理面询(如需时)。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核查不通过。
经评标委员会推选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通过网上查询或现场方式进行核查,如需开展现场核查,则由定标委员会按照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发送核查内容,定标候选人按照核查内容携带相应资料响应核查,招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到各定标候选人实际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如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邮箱有误,定标委员会无法通知到位,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该责任由定标候选人自行承担。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可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也可以重新招标;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鼓励定标候选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可让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其代码球。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等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抽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合同参照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