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海关2025年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707-CG03-C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25年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海关2025年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25年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50707-CG03-C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号参数 | 采购预算 | 合同履约 期限 |
1 | 执法记录仪 | 110台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33万元 | 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2 | 采集工作站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2.5万元 | 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2.方式:采取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74548405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注:邮件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电 话:0431-84901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人:刘大庆
电 话:0431-81101867、1804309596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方式:李世超0431-84901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方式:刘大庆0431-81101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大庆
电 话:18043095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