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洛宁县陈吴乡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监理(五标段-七标段),招标人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洛宁县陈吴乡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监理(五标段-七标段);
2、招标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5)0035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5-49;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其中:
五标段为:陈吴+引水+泵站工程;
六标段为:谷圭+东源灌溉工程;
七标段为:2025年洛宁县陈吴乡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4、项目概况:五标段:陈吴+引水+泵站工程:3号、4号提水泵站;2号蓄水池修复、150m3集中装配式蓄水池1座;引水管24061米,钢管4237米;
六标段:谷圭+东源灌溉工程:3号,4号,5号,6号蓄水池修复、150m3集中装配式蓄水池4座;管网44872米;
七标段:2025年洛宁县陈吴乡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5、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7012737.53元;其中,五标段:3638138.75元;六标段:3690590.09元;七标段:398900.00元;
8、招标范围:
一标段-六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七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
9、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10、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以工代赈、执行绿色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15、评标与定标:
(1)评审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3-10 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3 至 10 家(含 10 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10 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10 家。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前后,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 4 位(除校验码外)由大到小排列。),并出具评标报告。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五标段-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人员要求:
五标段-六标段: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中标后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0月20日 至2025年10月2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3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6221217
代理机构: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1-1幢1-2706
联 系 人:宁女士
电 话:15290562335
监管部门: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2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