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600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1-29,更正为:2026-02-1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12 10:30:00,更正为:2026-02-25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2-12 10:30:00,更正为:2026-02-25 10:30:00。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标的名称中:序号57原“蒿本”更正为“藁本”,序号89原“蚕砂”更正为“蚕沙”,序号96原“大腹毛”更正为“大腹皮”,序号152玉灵脂与序号133五灵脂重复,删除序号152玉灵脂不采购,序号167原“紫苏”更正为“紫苏叶”,序号230原“清风藤”更正为“青风藤”,序号239原“水灯芯”更正为“灯芯草”。报价明细表均按照更正后的采购标的名称执行,报价明细表中“土鳖虫”序号原“223”更正为“234”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3669[2026]00012; 2.采购品目:A07023601根及根茎类饮片;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供货后按月滚动付款,采购人按月的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中标供应商根据经双方审核确认的结算清单,开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按医院财务流程支付相应的货物费用。接到采购人的开票通知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因中标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详见合同尾页签章处。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抵扣。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1,940,000.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禾丰中心卫生院(简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简阳市禾丰镇裕民街33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8-2766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李章田、陈圣友;028-85446608-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章田、陈圣友
电话:028-85446608-8822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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