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建设项目及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250120250612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建设项目及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已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01-152501-04-05-545023、2401-152501-04-05-53628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代理为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建设项目及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南,育才路西,方正路北
3.建设规模: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9999.50m?,总建筑面积7905.37m?。(1)生产调度楼及食堂:7877.91m?,其中地上六层:6186.18m?,地下一层:1691.73m?(人防面积:1531.2m?),建筑高度25.00m(含女儿墙1.2m);(2)门卫:27.46m?,地上一层,建筑高度 4.8m(含女儿墙 0.6m)。
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7360.58m?,总建筑面积1149.52㎡。(1)物资周转库建筑面积:657.83㎡,地上 1 层,建筑高度8.00m(屋脊)檐口7.380m;(2)室外料棚建筑面积:491.69 ㎡,地上 1 层,建筑高度为11.00m(屋脊)檐口 10.00m。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97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里程碑及投产计划为准。
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至质量保修阶段)。
6.标段划分:共计2个标段,分项工程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施工标段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建设项目 | 项 | 1 | 42466900.00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 | 项 | 1 | 4072534.00 | ||
总计 | 46539434.00 | ||||
2 | 监理标段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建设项目 | 项 | 1 | 1155200.00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 | 项 | 1 | 135700.00 | ||
总计 | 1290900.00 |
7.质量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监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注册且均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需包括: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师、材料员、资料员等,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6.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国”,将查询结果截图。
9.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电联发布的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办市[2021]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包括:土建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工程师、暖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等,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注:①专业以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为准,如上述证件未注明专业的则需要同时提供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土建工程专业、电气工程专业、给排水工程专业、暖通工程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造价监理工程师可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
②除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自治区级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本地区监理工程师可跨省执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发证机构文件或网站截图等(以上人员不允许互相兼任)。
5.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国”,将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电联发布的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电子标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134.97.218: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东段
联系电话:0479-8296337
接受异议邮箱:xlglgdgswz@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 系 人:姚瑶、张千禧、张晓丹、成荔、高琳、王建光
联系电话:0471-3957877
邮 箱:krnmg2025@163.com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附件
分项工程明细表(施工标段)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 类型 | 批准文号 | 招标控制价值(元) | 预计完成时间 | 备注 |
一 | 关于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及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
(一) | 关于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
1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建筑工程 | 施工 | 1、《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建设项目备案告知书》(2401-152501-04-05-545023); | 17,225,825.00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97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里程碑及投产计划为准。 | |
2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装修工程 | 施工 | 4,925,247.00 | |||
3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安装工程 | 施工 | 6,900,594.00 | |||
4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室外配套工程 | 施工 | 4,214,240.00 | |||
5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一体化工程 | 施工 | 7,441,994.00 | |||
6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专业暂估价 | 施工 | 1,759,000.00 | |||
6.1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基坑支护工程 | 施工 | 386,000.00 | |||
6.2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电梯工程 | 施工 | 640,000.00 | |||
6.3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企业形象标识 | 施工 | 63,000.00 | |||
6.4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室外箱变 | 施工 | 670,000.00 | |||
合 计 | 42,466,900.00 | |||||||
(二) | 关于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
1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建筑工程 | 施工 | 2、《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二连浩特供电分公司物资周转库建设项目备案告知书》(2401-152501-04-05-545023); | 1,789,517.00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97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里程碑及投产计划为准。 | |
2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装修工程 | 施工 | 171,217.00 | |||
3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安装工程 | 施工 | 165,564.00 | |||
4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室外配套工程 | 施工 | 987,452.00 | |||
5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一体化工程 | 施工 | 928,784.00 | |||
6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专业暂估价 | 施工 | 30,000.00 | |||
6.1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企业形象标识 | 施工 | 10,000.00 | |||
6.2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 小型基建工程 | 周转库与调度楼之间活动围栏 | 施工 | 20,000.00 | |||
合 计 | 4,072,534.00 | |||||||
总 计 | 46,539,43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