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连州市环境监测站2025年清远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6-03
连州市环境监测站2025年清远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C2-25053
项目名称:连州市环境监测站2025年清远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000.00
招标需求:
内容 数量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按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书》;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招标活动: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领购。领购时需提交《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办理。
3.售价(人民币):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清远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