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王草庄村 | ||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王草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王草庄村 | ||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周良街道王草庄村30亩鱼池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13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竞价事项 (1)、竞价者须在竞价之日前(按农交所网上发布时间为准),将竞价保证金2万及平台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交到农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技术服务费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2)、鱼池发包底价为每亩每年1300元,每次加价至少10元,价高者竞价成功,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若反悔,竞价保证金不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包。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为竞价成功。 (3)、竞价成功者自竞价成功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2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2万元于承包期满后退还。 二、竞价成功后要求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非法干涉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承包方生产设施。承包方负责对现有硬化的公路及节水工程设施的使用及维护,如发生人为损坏由承包方自行修复,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视损坏程度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转让和继承,但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并负有依法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 (3)、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承包方或者受让方要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协助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提供协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妨碍或者强迫承包方流转承包经营权,不得截留、扣缴承包方的流转收益。 (4)、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地块或者流转地块承包经营权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地块。 (5)、承包方因生产经营需求,需要建附着物,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建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承包期间,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街道及上级部门,需要进行架设电线或绿化等工作,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允许。 (7)、承包方只许在承包范围内养殖水产品或种植农作物,承包范围内滋生的小树苗及杂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鱼池周边环境卫生,无垃圾、无杂草,禁止使用国家淡水养殖的违禁药品,确保水质清澈。如出现环境卫生问题,屡次不改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清理,具体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8)、承包方负责修整鱼池南埝的 26棵树木(其中2棵树木已倒)。24棵树木去头并保证去头后的树干高度为1.5米,2棵已倒树木从根部清理。26棵树木清理下来的枝干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方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如承包方没有按照以上要求修整树木,承包方在今后的经营中,如鱼池南埝树木出现倒伏等情况影响鱼池经营或造成经济损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解决、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包方负责所承包地块不发生燎荒。如燎荒,只要每发现一个火点,从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火灾等安全隐患,造成他人或承包方受损失的,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解决道路问题,面积以发包方案面积为准,不再丈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保障养殖用水。 (11)、如街道收取鱼池水费,鱼池水费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缴纳;鱼池用电电源由王草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线路和用电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2)、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负责安全生产,若发生触电、溺水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承包方不得破坏高铁、高速沿线的任何相关设施,如果破坏并产生纠纷,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按时无条件交出鱼池和台面并清除自己所属的地上附着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承包方未交出鱼池和台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处置鱼池、台面及地上附着物,具体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15)、此次承包为风险承包,如遇国家征用承包方全部鱼池,合同自动终止;若征用承包方部分鱼池,未征用的鱼池继续适用合同条款,承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让出征用鱼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年承包费的5‰承担违约金。所征用的鱼池赔偿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附着物的赔偿按所属权归属。水面损失按街道统一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如果虽已征地,但未占用鱼池,可顺延至承包期满,但承包方不享受鱼池补偿。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转出用途 | 淡水养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706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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