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元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配套基础设施(一)标段补遗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宜宾市翠屏区元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配套基础设施(一)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调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其他主要人员进行更改:
更改前:1.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得2分;同时具有道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专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现更正为:1.质量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得2分,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合同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
变更前:(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2)投标保证金金额 280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现更正为:(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26日9时00分。(2)投标保证金金额 280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6日9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