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社区集体非农、征返地开发建设项目及综合整治项目专项研究服务项目
需求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拟对宝安区社区集体农、征返地开发建设项目及综合整治项目专项研究服务项目开展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社区集体非农、征返地开发建设项目及综合整治项目专项研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非农、征返地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研究(需完成不少于5个项目):(1)协助聚焦重点项目,分析整理项目基本条件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快速推进项目进度。配合完成涉及集体非农、征返地的重点开发项目信息摸查。(2)依据上位空间和产业规划,从项目地理、交通、产业和价值等区位优势,结合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归纳总结项目特点,分析项目开发潜力,提出实施建议,协助完成项目推介。(3)根据项目类型,梳理各类项目开发建设报建流程;同时收集项目推进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协助推进项目。
2.社区集体综合整治类项目研究(需完成不少于5个项目):(1)协助分析梳理项目现状存在问题及规划研究。通过实地走访和调研,收集整理项目现状建设情况、招商情况和运营能力等方面;结合上位规划,分析总结现状和规划存在的问题。(2)配合完成重点项目综合整治研究。形成重点项目清单,结合区位、建设情况、用户需求和股份公司意愿,筛选具有发展潜力并亟需综合整治的项目。(3)依据相关规范,结合招商企业对产业园区的使用需求,提出重点项目综合整治的措施和建议。
二、采购预算及采购方式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45万元。
三、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满分100分):项目报价(20分)、项目服务方案(48分)、同类业绩(15分)、项目团队(12分)、诚信情况(5分)(详见附件2)。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投标文件:
1.投标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项目服务方案;
5.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协议等材料);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扫描件等(需按评分标准中各评分项顺序排列);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诚信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声明函、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等;
8.其他在采购需求公示、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文件及其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资料均需每页盖章,证明材料可盖骑缝章。
六、公告期限与投标要求
(一)公告期限
采购需求公告在区财政局网站挂网公告三个自然日,接受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若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公告延期三个自然日。
(二)投标要求
各投标人须于9月12日18:00前,按以下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寄送至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5号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办公楼203室,未按时送达的将做投标无效处理:
1.纸质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拷贝,随纸质件放置于密封文件袋中,文件命名格式“供应商简称-投标金额-联系人-电话”。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0755-29998244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宝安区社区集体农、征返地开发建设项目及综合整治项目专项研究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