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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公开征集运营方项目

南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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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链接:http://ljs.gxcq.com.cn/#/projectDetail/8c68e9c66010400ea3ed5eb24082a636.html

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公开征集运营方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5-417

挂牌价格(运营租金)

106,600.00元/月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6月4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6月10日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2025年6月11日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

综合评审时间

2025年6月11日9:30(北京时间)

项目概况

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托养中心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合福保宁路口往东处,由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作为征集方开展公建民营项目工作(以下简称“征集方”)。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700平方米(约10亩), 建筑占地面积为1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257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权证为记载为准),含地下1层,地上9层,包含基本康复用房、托养住宿用房、就业培训及辅助用房等。已对建筑主体进行了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以及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室外道路及地坪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保留一层约1025平方米建设面积给征集方,部分交给运营方免费使用,作为协助青秀区残联实施托养服务的补偿。另一部分场地主要用作服务业务工作办理,或与企业合作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创业就业孵化、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等。另外,为支持运营方长期稳定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前提下,征集方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运营方提供残疾人康复设备配套和更新资金,合作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残疾人家庭签约医生”等项目,并协助营运方与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等部门沟通,推动“养老”、“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长护险”等项目在青秀区残疾人托养中心落地。

运营方承租八层(含负一层)约8200平方米建筑面积及附属设施,并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完善相关设施,完善周边公共设施改造等。其中至少拿出78个床位(设计床位156个)配合青秀区残联实施残疾人托养项目。

运营期间坚持残疾人服务设施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国有资产不流失、综合监管不缺失的原则。同时,在运营中突出公益性、普惠性,发挥兜底保障和公共服务导向作用,最大限度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服务。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广西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一、征集方承诺

征集方拟招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征集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征集运营方项目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使用权;

2. 我方征集运营方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征集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征集运营方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征集方简况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悦宾路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子宽

注册资本

/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机构性质)

群众团体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450103G35886610H

经营规模

/

三、交易条件与运营方资格条件

使用年限

15年

价格说明

运营租金为13元/月·㎡,按照82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前一年为建设周期,免除租金,之后每5年提高3%租金。其他详见运营合同约定。租金按成交价执行,转入青秀区政府指定账户,专项用于青秀区托养中心维护等相关工作。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运营方须向青秀区残联交纳50万元风险保障金,用于解决企业非正常原因停止运营期间残疾人的遣散、安置工作。其他约定详见运营合同。

与交易相关其他的条件

1.运营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按照《运营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意向运营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运营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签订运营协议。

4.运营方要落实征集方的投资要求和标准,须投资5000万元以上用于相关建设和运营工作,还必须满足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条件等。

运营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征集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交易流程

第一步:意向运营方须在挂牌截止前(2025年6月10日17:00)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

第二步:意向运营方于2025年6月11日9:00-9:30前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第三步:由评审专家于20256119:30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集中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得本项目运营资格。

运营方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

运营方资格条件

运营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甲级医疗机构的资质。

2.具有依法登记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托养、日间照料等相关服务的专业资质。

3.具有2年以上残疾人服务行业或康复医疗、托养服务、就业指导、教育培训等行业从业经历及专业服务团队(截止挂牌前)。

4.具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5.最近3年无违法和失信记录(截止挂牌前)。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意向运营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申请运营所需

提交材料

线上提交部分:

1.申请与承诺书;

2.标的状况确认书;

注:意向方须将上述文件扫描上传到“第四产权https://www.dscq.com/index.shtml”报名系统,并在挂牌截止前(2025年610日17:00)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保证金。

资格部分(此项材料不打分,否则无评审资格):

1.保证金交款凭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甲级医疗机构的资质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登记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托养、日间照料等相关服务的专业资质(须为有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资质的机构,运营方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最近3年无违法和失信记录。

(提供在挂牌期间打印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最近三年的查询结果(须勾选基础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具备评分资格,

报价分(20分)

报价函(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106,600.00元/月),否则报价无效。

商务部分40分)

1.运营方案。意向方提供整体运营规划书,包含对整个项目的商业定位、经营方式及管理措施设置、人员配备;经营区域划分、项目内容;服务质量保障;应急预案等;(20分)

2.项目装修方案分。实施计划书可行性;方案设计内容完整性;装修风格、配备标准(10分)

3.从业经验及专业服务团队分。提供意向运营方相关的经验与业绩,具有2年以上残疾人服务行业或康复医疗、托养服务、就业指导、教育培训等行业从业经历及专业服务团队。(10分)

经营业绩分(40分)

1.具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有运营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案例获10分,封顶30分。

2.获得市级残联或相关部门项目考核考评优秀的单位,每提供一个获5分,封顶10分。

特别提示:

1.意向运营方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接收前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3本),并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本项目运营资格。

2.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如出现缺漏、破损等情形,不接受整改补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志

1.意向运营方应按照挂牌公告中“申请所需提交材料”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袋(以不易拆散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以方便查阅,正本1本,副本3本),在包装袋上正确标明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公开征集运营方项目投标文件”,包装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同时在包装袋上应加盖意向运营方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作为骑缝章。

2.包装袋上应:

(1)写明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标有:“在2025年6月11日9:30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

3.写明意向运营方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当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时得以原封退回。

4.如果包装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征集方及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二、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标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在挂牌截止日期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3.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及标志的。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标的按现状交付,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意向运营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标的包括权属、结构、面积、装修装饰、所处位置、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及现状。意向运营方一经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运营方自行承担。

2. 运营方承租八层,主体建筑的地下1层及周边配套如操场、道路、停车位等为公共区域,不纳入计租范畴。

3.运营方应当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 安全、法律责任。运营方严格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建立健全服务机构日常运行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规定;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加强财务收支核算,建立相应台账,提高管理效益。

4.运营方可充分利用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政策和资金,在不增加财政预算的情况下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并与上述部门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多方共赢局面。

5.2年内符合条件并愿意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约有50人,3—5年内约75人,如上级残联出台新托养补贴政策且明显优于民政、卫健、医保政策的,托养人数可能继续增加,但运营方都必须无条件接收。

6.青秀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托养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自愿或者家属同意,并签订托养协议;

(2)具有青秀区户籍,持第二、三代残疾人证,并在民政部门享受特困供养的残疾人(上级残联或青秀区政府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3)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4)其他需要托养的残疾人。

7.自费入住托养中心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8.托养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展医疗康复和训练;

(2)生活照料和护理;

(3)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4)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5)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

(6)运动功能训练。

9.运营方需组建由残联理事长牵头的监督管理团队,并至少安排1名工作人员驻点开展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10.运营方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69号)等文件精神,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11.运营方需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12.其他约定详见运营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0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广西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811300101390013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

事项

1.意向运营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

2.运营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运营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征集方的黑名单,且保证金不予退回。

处置

方法

1.运营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征集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运营方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运营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征集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运营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征集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征集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运营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运营方违反其在申请运营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5)意向运营方提交投标文件并被确认成交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程序的;

(6)意向运营方被确认为运营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成交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7)意向运营方被确认为运营方后在公告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协议的;

(8)协议生效后,运营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运营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附件1: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标的状况确认书

附件3:运营合同

附件4:评分细则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运营方

项目终结

有合格意向运营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方

经评审专家审核通过,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符合资格的意向运营方按挂牌条件直接与征集方签订协议。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综合评分。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5837325、19377187702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2856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5705627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广西交易所集团通过官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广西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广西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广西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为广西交易所集团官网(www.gxcq.com.cn)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西交易所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广西交易所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广西交易所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十九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意向方被广西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广西交易所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交易成功后,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交易所集团。

附件:标的状况确认书25-417.docx

附件:申请与承诺书25-417.docx

附件:评分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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