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新沂市高流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附属工程 JSZC-320381044-SCGL-C2025-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0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044-SCGL-C2025-0002
项目名称:2025年新沂市高流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9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5.94680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5年新沂市高流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套建设混凝土道路、围墙、绿化树木、涵洞、雨水管网、污水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无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2-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1_第五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09时30分)前。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晟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闻少晨 联系电话:13182363909
地址:江苏徐州新沂市新安街道公园南路6号香格里拉25号楼76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高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高流镇
联系人:李书乾
联系电话:13775832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晟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徐州新沂市新安街道公园南路6号香格里拉25号楼76号
联系人:闻少晨
联系电话:1318236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少晨
电话:13182363909
附件:JSZC-320381044-SCGL-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工程量清单 2025年新沂市高流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附属工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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