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67631432520254801
二、合同名称:购置新能源插电混动皮卡车
三、项目编号:66130025P00412910002H
四、项目名称:师市发[2025]1号-(师市本级)法院提升司法能力建设专项支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地址:新疆哈密巴里坤县红山农场三仙路4号
联系方式:17699021711
供应商(乙方):哈密鼎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联系方式:187996415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插电混动皮卡车
数量:1.00单价(元):138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长安猎手,插电混动皮卡车2.合同金额(元):138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