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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夏邑县李集镇人民政府夏邑县2025年度李集镇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11%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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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夏财采磋-2025-61 | |||||||||||||||
2、项目名称:夏邑县李集镇人民政府夏邑县2025年度李集镇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86,420.24元 | |||||||||||||||
最高限价:118642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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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540号; 5.2 采购内容:夏邑县李集镇2025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5.3 工程地点:夏邑县境内;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5.6 计划工期:自进场之日起60日历天; 5.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5.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按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及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tr%3E%3Cp%3E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响应人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商丘市开标席位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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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 7.2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10时00分。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7.3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7.4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5 供应商制做投标文件时需使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下载地址:《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服务—下载专区)。 7.6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6.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和处理功能的通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夏邑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夏邑县李集镇 | |||||||||||||||
联系人:吴长路 | |||||||||||||||
联系方式:1370370733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11层 | |||||||||||||||
联系人:王统 | |||||||||||||||
联系方式:0371-609982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统 | |||||||||||||||
联系方式:0371-609982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