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350583]CXS[GK]2025001、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3]CXS[GK]2025001
项目名称: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采购包1(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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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3040000-市容管理服务 |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区城市管理协管员外包服务 | 1(批) | 否 | 一、人员管理要求 1.协管员需年满18-4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2.熟悉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PDA移动终端使用技能,能独立完成巡查数据录入、问题上报等任务。 3.仪容仪表:统一穿着采购方指定的制服、反光背心,佩戴胸卡及工号,不得擅自更改着装样式或佩戴与工作无关的标识。 4.行为准则:巡查时需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与群众发生争执或使用暴力执法手段;工作期间严禁饮酒、脱岗、玩手机等违规行为,服务全程需开启执法记录仪,确保可追溯。 5.服务范围与动态调整:覆盖南安市主城区(溪美、柳城、美林街道),具体区域根据执法体制改革及采购人通知动态调整。需配合城管部门开展“错时巡查”“交叉执法”,重点对占道经营、违规广告、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劝导和前期处置。 二、服务边界限制 1.协管员仅承担辅助性事务,具体包括:市容秩序劝导、环境保洁监督、基础信息采集、群众咨询引导等。 2.严禁实施以下行为:独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参与强制拆除作业、代替执法人员签署法律文书等。 三、供应商责任 1.招录与培训:负责协管员的招聘、筛选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季度组织1次复训,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需立即调换。 2.薪酬与保障:按不低于南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发放工资,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为全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 3.考核与奖惩:建立“日常考核+月度评分+年度总评”机制,考核指标包括出勤率(≥95%)、群众满意度(≥90%)、问题处置效率(逾期率≤5%)等;对表现优异者给予奖金奖励,对违反规定者按负面清单处理(如警告、罚款、辞退)。 4.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协管员参与暴力抗法、收受贿赂、泄露工作秘密等10类行为,发现违规立即上报采购方并整改,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5.全程留痕要求:每日提交巡查日志,执法记录仪数据需保存至少3个月,重要事件需同步上传至采购方指定的管理平台,确保服务过程可监督、可追溯。 四、验收标准 按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大队城管服务外包考核表》进行量化评估。 | 24,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履行期内,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成交)人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中标(成交)人的履约能力,不具备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若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等原因,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自然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双方都应是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08至 2025-09-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29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开标4室(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安市柳南西路310号
联系方式: 0595-86365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4层
联系方式:0595-2867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素雅
电话:0595-2867998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