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昌黎等五区县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I110000075510063780010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昌黎等五区县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30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昌黎等五区县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工期:接到采购人订单后2日内完成现场勘查,收到领料通知后2日内完成物料领取,并在2日内进场施工,15日内完成现场施工并组织验收。实施地点为北戴河新区、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青龙县。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质量及技术标准:质量合格,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名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整体综合折扣100%(在不含税单价基准价的基础上报整体综合折扣,不含税单价基准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报价项目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 |
| 1 | 架空或地埋电力电缆铺设,距离≤200米。 | 元/米 | 80 |
| 2 | 架空或地埋电力电缆铺设,200米<距离≤400米。 | 元/米 | 70 |
| 3 | 架空或地埋电力电缆铺设,距离>400米。 | 元/米 | 55 |
| 4 | 电力电缆加挂、钉固、穿放管、槽道、棚顶 | 元/米 | 35 |
| 5 | 零星顶管 | 元/米 | 110 |
| 6 | 架空电缆拆除 | 元/米 | 40 |
| 7 | 低压立户费 | 元/单站 | 80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须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1.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则须具备C3证书)。
(3)施工人员不少于3名,至少包含2名低压电工作业操作人员、1名高处作业操作人员。施工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部门)核发的对应的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须包含国徽及人像面)、2025年6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其中一种)、相关人员对应的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当复审的须体现复审记录或官网查询截图),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公示相关证书有效期延长的,需附官方网站截图。以上人员均须保证专人专职,不得重复或兼职,一旦发现存在重复或兼职的情况,则涉及的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6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本项目所有服务团队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项目服务期限,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20万元。若未按照规定办理,风险部分供应商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9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3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近两年(自2023年12月23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秦皇岛市开发区峨嵋山北路1号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02单元15层 |
| 邮 编:066000 | 邮 编:050000 |
| 联 系 人:李朔 | 联 系 人:郭红岩、谢医、李连意、马志新 |
| 电 话:0335-5905906 | 电 话:18932567079、13333281661、18533517097 |
| 电子邮件:lishuohb.he@chinatelecom.cn | 电子邮件:gcjl_qhd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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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 账 号:3110910037672535544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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