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32025HB1000120 |
|---|---|
| 项目名称 | 湖北汉江之星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十堰市汉江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转让比例 | 49 |
| 挂牌价格 | 167.48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12-2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缴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4、产权交易费:交易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转让方要求: (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郧阳区分公司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其他: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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