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分公司仓储物流中心电动叉车、纸滑托推拉器、牵引托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LY-W-1-25-01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临沂分公司仓储物流中心电动叉车、纸滑托推拉器、牵引托盘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44万元,招标人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沂分公司仓储物流中心电动叉车、纸滑托推拉器、牵引托盘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沂分公司仓储物流中心电动叉车、纸滑托推拉器、牵引托盘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沂分公司仓储物流中心电动叉车、纸滑托推拉器、牵引托盘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
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充许分包转包。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
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截止提交投标文件之日)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
果为准)。
1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投标人。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8时00分到2025年06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形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
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诸城市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