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哈尔套镇南平安地村人居环境整治机械设备购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22-00086
项目名称:2025年哈尔套镇南平安地村人居环境整治机械设备购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明细如下表:
| 序号 | 名称及数量 | 项目 | 单位 | 参数 |
| 1 | 铲车(1辆) | ★额定载重量 | kg | ≥3000 |
| ★发动机额定功率 | kW | ≥92 |
| ★工作重量 | kg | ≥9000 |
| ★铲斗容量 | m3 | ≥1.6 |
| 最大掘起力 | kN | ≥85 |
| 排放标准 | | 国四 |
| 整机尺寸长*宽(铲斗外侧)*高 | mm | ≥6600*2460*3080 |
| 卸载高度 | mm | ≥3150 |
| 卸载距离 | mm | ≥915 |
| 最大爬坡角 | 度 | ≥28 |
| 最小离地间隙 | mm | ≥340 |
| 轴距 | mm | ≥2700 |
| 轮距 | mm | ≥1850 |
| 三项和 | s | ≤10 |
| 2 | 挖掘机(1台) | ★机重(带推/不带推) | kg | ≥7450/7250 |
| ★发动机额定功率 | kW | ≥35 kW |
| 标准斗容 | m3 | ≥0.32 |
| 可选配斗容 | m3 | ≥0.1~0.5 |
| 接地比压 | kPa | ≤33.3 |
| 回转速度 | r/min | ≤12 |
| 排放标准 | | 国四 |
| 动臂长度(标准) | mm | ≥3710 |
| 最大挖掘半径 | mm | ≥6327 |
| 最大挖掘深度 | mm | ≥4111 |
| 最大挖掘高度 | mm | ≥7053 |
| 最大卸载高度 | mm | ≥5015 |
| 斗杆最大挖掘力 | kN | ≥39 |
| 铲斗最大挖掘力 | kN | ≥50 |
| 驾驶室和操作环境ROPS驾驶室(滚翻保护结构) | | 配置 |
| 驾驶室和操作环境LED工作灯(含安装架) | | 配置 |
| 自卸车(1辆) | ★发动机额定功率 | 马力 | ≥180 |
| 汽缸数 | | ≥4缸 |
| 排放标准 | | 国六 |
| 档位数量 | | ≥8档 |
| 轮胎数量 | | 6条 |
| 驱动形式 | | 4×2 |
| 轴距 | mm | ≥4200 |
| 货箱尺寸 | mm | ≥5200*2300*800 |
| 前桥允许载核 | T | ≥5 |
| 后桥允许载核 | T | ≥10 |
| 准乘人数 | 人 | ≥3 |
| ★发动机最大扭矩 | N.m | ≥680N.m |
| 轮距 | mm | ≥1800/1750 |
| 最大爬坡度 | | ≥30% |
| 额定载重量 | kg | ≥8600 |
| 离去角 | 度 | ≥16 |
| 驾驶室 | | 气囊座椅、遥控钥匙多锁合一、空调、夹胶玻璃滤光带、四幅多功能方向盘、带倒车影像 |
注:供应商确保并协助以上车辆在甲方所在地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彰武县财政局2楼招投标室(彰武镇建华路9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开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或邮件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其它可按供应商须知16.1执行)。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彰武县哈尔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彰武县哈尔套镇哈柳路21号
联系方式:0418-691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92号
联系方式:0418-6949203
邮箱地址:zwxzfcg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彰武县支行
账户名称: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071000800930001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通
电 话:1384185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