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606]SHXM[CS]20250001
二、项目名称:大同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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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规划建筑研究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西路4号 | 69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1):
服务类(大庆市规划建筑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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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大同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 | 大同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规划范围与面积:大同区城镇开发边界, 大同区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3877.28公顷,对城镇开发边界用地布局进行局部 优化,优化范围涉及面积为约为12.00公顷。 | 大同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规划范围与面积:大同区城镇开发边界, 大同区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3877.28公顷,对城镇开发边界用地布局进行局部 优化,优化范围涉及面积为约为12.00公顷。 优化方案内容、深度及成果应当符合《黑龙江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要求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基本情况,包括原城镇开发边界的总体情况、空 间布局、实施情况等内容。 (2)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原因及必要性论证,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 的原因、必要性可行性分析论证内容。 (3)城镇开发边界局部具体优化安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总体 思路、城镇开发边界调出、调入地块基本情况、 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总体情况。 (4)优化方案合理性分析,包括符合全国“三区三线”划定总体要求和规则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思路和管控要求,与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及管理相 协调等方面论述内容。(5)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结论。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成果、图件成果及其他相关内容。 (1)文本成果: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文本报告。 (2)图件成果: 1)优化前城镇开发边界图 2) 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图; 3)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 4)调出地块用地现状图; 5)调入地块用地现状图; 6)规划改变比较图; 7)表达方案意图的其他图纸。 (3)文本及图件成果的电子版文件。 1、规划编制内容不得与上位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发生冲突,此次规划编制工 作内容需满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 见》(中发〔2019〕18号)、《黑龙江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黑自然资规〔2024〕5号、《大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等技术标准以及国家、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控制性 详细规划审批要求。 2、编制规划资质要求。本次项目编制资质要求为规划乙级及以上。 3、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项目组名单和项目实施方案 ,并保证项目组人员稳定。供应商应在报送采购方审查前应组织单位内部审查和 专家论证。 4、加强本地化服务能力。在规划的前期调研阶段和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节点 ,相关工作人员需在大庆市集中办公;保障现状调研质量,充分收集相关资料, 听取有关部门意见;按照甲方要求参加项目各阶审查及论证并进行汇报,项目负 责人应确保每次成果汇报到场;配合采购方参与该项目的有关会议和宣传活动。 5、项目委托方有权无偿使用投标成果,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 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设计作 品。规划编制方案的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署名权除外)。甲乙双方均可在项 目报奖和学术交流方面使用项目成果。投标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均应由投标单位原 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与项目招标单 位无关,一切后果由侵权单位自负。 6、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工作,以取得大庆市政府的批复文件为最 终目标。总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规定的咨询及配套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规划编制、组织相关会议评审并按意见修改完善,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 、核准或备案,进行后续设计配合等费用,并综合考虑公司运营成本、费用、利 润、风险,税金等全部因素影响,甲方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 1期:按照行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246,000.00 |
1-2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大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 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与面积:大同新区同城路北部片区C-01、C-03、C-04 、D片区、E片区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82.23公顷;大同区中心城区大同区同心 街东侧同阳路南侧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9.56公顷;新华发电厂粉煤灰综合制 品厂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2.72公顷。 | 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与面积:大同新区同城路北部片区C-01、C-03、C-04 、D片区、E片区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82.23公顷;大同区中心城区大同区同心 街东侧同阳路南侧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9.56公顷;新华发电厂粉煤灰综合制 品厂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2.72公顷。 规划内容、深度及成果应当符合相应城市规划标准,要求具有超前性、科学 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规划用地进行地块划分,并提出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 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 共设施等规定性指标。 (2)对以道路为界面的整体空间结构提出控制要求,包括标志性建筑、重 要景观节点、景观轴线、视线通廊、建筑天际线的控制。 (3)对建筑风格、体量、形式、色彩、高度、夜景等提出具体控制要求, 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提出整改意见。 (4)确定规划地块内工程管网的平面位置、走向、管径、控制点坐标和工程设 施的用地界线。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字成果、图纸成果及其他相关内容。 (1)文字成果: 包括文本、说明书。 (2)图纸成果: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 4)地块编号图; 5)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 6)分副图则; 7)表达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 (3)文字及图纸成果的电子版文件。 1、规划编制内容不得与上位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发生冲突,此次规划编制工 作内容需满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 见》(中发〔2019〕18号)、《黑龙江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黑自然资规〔2024〕5号、《大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等技术标准以及国家、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控制性 详细规划审批要求。 2、编制规划资质要求。本次项目编制资质要求为规划乙级及以上。 3、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项目组名单和项目实施方案 ,并保证项目组人员稳定。供应商应在报送采购方审查前应组织单位内部审查和 专家论证。 4、加强本地化服务能力。在规划的前期调研阶段和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节点 ,相关工作人员需在大庆市集中办公;保障现状调研质量,充分收集相关资料, 听取有关部门意见;按照甲方要求参加项目各阶审查及论证并进行汇报,项目负 责人应确保每次成果汇报到场;配合采购方参与该项目的有关会议和宣传活动。 5、项目委托方有权无偿使用投标成果,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 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设计作 品。规划编制方案的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署名权除外)。甲乙双方均可在项 目报奖和学术交流方面使用项目成果。投标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均应由投标单位原 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与项目招标单 位无关,一切后果由侵权单位自负。 6、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工作,以取得大庆市政府的批复文件为最 终目标。总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规定的咨询及配套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规划编制、组织相关会议评审并按意见修改完善,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 、核准或备案,进行后续设计配合等费用,并综合考虑公司运营成本、费用、利 润、风险,税金等全部因素影响,甲方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 1期:按照行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44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柳国庆(采购人代表)、祝爽、程广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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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合同包1 | 1.03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合同包1):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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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规划建筑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84.67 | 2.00 | 10.00 | 96.67 | 692,000.00 | 692,000.00 | 1 | 1 |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筑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82.33 | 1.00 | 9.91 | 93.24 | 698,000.00 | 698,000.00 | 2 | 2 | |
黑龙江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33 | 0.00 | 9.90 | 90.23 | 699,000.00 | 699,000.00 | 3 | 3 | |
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2.67 | 1.00 | 9.96 | 73.63 | 695,000.00 | 695,000.00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同区同庆街111号
联系方式:18003699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服务外包园A1-3
联系方式:13945905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945905356
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