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二工区土地
评估项目公开询比价采购三次公告(2025)
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山煤业”)原二工区土地位于安阳市龙安区善应镇中城村境内,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22266.8m2,土地地表无建筑物、无抵押、无出租、无产权纠纷,四邻清晰。
根据(豫化能办〔2020〕6号)《关于做好2020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龙山煤业被河南省列入2020年产能退出矿井。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月18日对矿井关闭进行了公告。根据矿井产能退出后整体工作安排和公司领导批准,计划对龙山煤业原二工区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出让,现就该土地价值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三次)。
二、项目名称
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二工区土地评估项目
三、采购要求
(一)参加竞价单位资质要求
1.必须是河南能源战略合作供应商,是在中原云商平台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竞价;
3.具备资产(土地)评估资质,并按规定通过年检, 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拥有较强的资产(土地)评估团队,土地评估师具有相关资质和认证证书;
5.评估机构连续从事资产(土地)评估业务3年及以上,并能够严格遵守当地和国家的土地评估法规和法律要求;
6.参加竞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二)评估报告质量标准
1.土地价格评估报告要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2.土地估价一览表及经“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纸质版3份。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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