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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云德红土字〔2025〕1号

云南省 其他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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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德红土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红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德盛拍卖有限公司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红河县2025-3号(A)地块、红河县2025-3号(B)地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 块

位 置

面 积(平方米)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起始价(元/㎡)

竞价阶梯(元/㎡的整数倍)

保证金(万元)

2025-3号(A)地块

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

24370

工业用地

50

≥0.8

≥40%

≤20%

13米

278

5元/㎡的整数倍

140

2025-3号(B)地块

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

3176

工业用地

50

≥0.8

≥40%

≤20%

13米

278

5元/㎡的整数倍

20

二、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同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一致)。

三、挂牌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于2025年7月9日8:00时至2025年8月8日17:00时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定位处选择红河州,下同)从投标方入口登录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红河州】,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查看公告】浏览下载相关网上挂牌出让资料。

四、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CA办理模块,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9、B10号窗口,联系电话:400-6727-666)。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须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技术支持。

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8:00时至2025年8月8日17: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土地使用权挂牌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9日8:00时至2025年8月8日17: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查。

(3)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并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上传报名资料完成后请致电云南德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3716711037)审核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及方式

(1)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5年7月9日8:00时至2025年8月8日17: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2)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转账方式交纳。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电话:0873-4625358)进行到账确认(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一致。

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行竞买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红河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3800031556723012

竞买保证金一律由交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交纳,竞买人在转账交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项目的地块编号。

七、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上传的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签章扫描);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签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诚信承诺书(出具后签章扫描);

(6)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签章扫描);

(7)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6)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7)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合同》。

注:1.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并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上传报名资料完成后请致电云南德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3716711037)审核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土地使用权操作说明(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操作指南。

八、挂牌交易时间

1.挂牌报价时间、地点:竞买人网上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成功后,于2025年7月29日8: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7:00时前登录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进行报价(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2.挂牌截止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立即进入限时电子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5分钟。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对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进行确认。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电子交易平台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确认不参加限时竞价或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选择操作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加下一阶段的限时竞价。

九、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

2.资格审核通过,保证金到账。

以上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方能成交,否则不成交。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土地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缴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逾期交纳的,每逾期1日,须按迟缴金额的1‰交纳违约金及利息。

2.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交纳。

3.具体建设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竞买成功后个人或企业须严格按照宗地的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类型等进行投建。

4.竞买申请人须与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证书权利人一致。

5.其他未尽事项和要求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办理。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红河州)下载。

十二、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红河州)等网站上同步发布。

十三、在操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服务热线:010-86483801

十四、此次交易资料互为补充、说明,需要完整使用,不能拆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十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红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73-3036649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0873-4625358

挂牌人:云南德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罗先生

联系电话:13716711037、13508733907 

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云南德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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