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梅林至子英段)(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施工监理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梅林至子英段)(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7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由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狮交建司[2025]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全长1980m (其中,建设梅林跨海大桥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梁全长579.2m),全线设计时速为6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道路涉及T形平面交叉1处,面积0.08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及污水)、电气工程(包括电力、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监控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1个,为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梅林至子英段)(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施工监理,本次对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梅林至子英段)(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施工监理合同段进行招标。
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15个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0个,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及污水)、电气工程(包括电力、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监控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梅林至子英段)(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所辖施工合同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K0+760~K2+740 |
1.980 |
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梅林至子英段)(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 |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及污水)、电气工程(包括电力、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监控工程) |
国道G228线石狮伍堡至西岑(晋江界)段提级改造工程(梅林至子英段)(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B段)施工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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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座处于海域或感潮段长度不低于100米的桥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监理企业的,应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 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监理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中“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512号3层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号楼2408室 |
邮政编码:362700 |
邮政编码:362000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黄工/小傅 |
电话:0595-68870801 |
电话:0595-22567877/1530517733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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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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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1日
①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