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2025-0192)
江苏城镇给排水监测有限公司2025年新增蒸发恒重分析仪项目 新增蒸发恒重分析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江苏城镇给排水监测有限公司2025年新增蒸发恒重分析仪项目新增蒸发恒重分析仪
1.2招标人:江苏城镇给排水监测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江苏城镇给排水监测有限公司2025年新增蒸发恒重分析仪项目新增蒸发恒重分析仪
2.2最高投标限价(元):428000
2.3交货期: 60 天
2.4交货地点:南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3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的2倍,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蒸发恒重分析仪)供货业绩。业绩金额: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2)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则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和验收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7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投标人需承诺根据国标方法要求,配套具盖容器,于100摄氏度下烘干称重,要求具盖容器可在100摄氏度高温高湿密闭环境中自动开关盖,满足2个以上容器同时自动开合盖,无需任何辅助工具,无需人工干预。(此为关键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要求,以确保仪器质量。需提供厂家针对本参数真实性声明函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信用要求: 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不得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确认参与投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登录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ztb.jlwater.com:8008/ztbweb/)进行确认参与投标操作。首次使用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按要求填报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注册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并提交。登记及投标相关内容可根据登录界面下载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对应操作。
4.2招标文件费用: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03 14:30:00。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投标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2025-07-03 14:30:00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与开标。
5.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lwate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7、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城镇给排水监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7楼
联 系 人:姜 佳电 话:13951708571
联 系 人:华婷婷电话:13814036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