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Ⅴ标段)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86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30日
四、澄清内容:
1、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9点30分;现更正为:2025年11月11日09点30分。
2、原招标文件计划工期: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1 月 07 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5 年12月31 日;现更正为:计划工期: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9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00分,权重值0.2)中“投标人的业绩、荣誉“(1)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河道整治、河湖治理或水系治理)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需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以来承建或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机构)颁发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证书,每个文明工地得10分(以文明工地称号的证书和获奖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投标人获得了省(区)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区)级及以上水利(水利电力)工程质监站颁发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证书的,每个工程得10分(以施工质量等级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4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信用中国”网站中“诚实守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每个得6分,本项满分30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为准,否则不予得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5)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以公示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每个证书得5分(以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6)投标人在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年),被认定广西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性扣100分;因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50分。本项内容累计最高扣100分。”。
现更正为:“(1)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水利工程指:河道整治、河湖治理或水系治理)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30分。需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以来承建或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机构)颁发的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证书,每个文明工地得10分(以文明工地称号的证书和获奖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信用中国”网站中“诚实守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每个得10分,本项满分50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为准,否则不予得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以公示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每个证书得5分(以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5)投标人在最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年),被认定广西水利建设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性扣100分;因质量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50分。本项内容累计最高扣100分。”。
4、本项目的招标人公布考核主要单价的项目清单更正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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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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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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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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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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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布的考核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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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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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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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1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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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³挖掘机挖装土(Ⅳ类土,弃运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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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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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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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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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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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3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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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填种植土0.3m厚(人工客土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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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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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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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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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8
|
500114002019
|
草坪养护,养护期1年
|
m²
|
1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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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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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9
|
500114002020
|
草坪三级养护,养护期1年
|
m²
|
11382
|
17.06
|
|
1.1.2.6
|
500105001002
|
叠石护岸(规格1500×1500×500)
|
t
|
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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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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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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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4001014
|
樱花(胸径11-12cm,高度350-400cm,冠幅250-300cm,容器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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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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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
122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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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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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40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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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植物 养护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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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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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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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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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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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90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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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商品混凝土路面恢复(厚20cm,借用道路,按30%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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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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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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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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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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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5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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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组合山石(当地山石,22组,20-35t/组)
|
t
|
660
|
73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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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
|
500103007004
|
施工道路(泥结石,宽4m,压实厚30cm)
|
m²
|
3092
|
5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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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
邮编:5412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3-681012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万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桂区临桂镇西城北路5号远辰国际文化新城A区11幢商业IV2层04号
邮编:541199
联系人:阳健
电话:0773-5203539
传真:/
交易服务部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桂林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3-285927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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