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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东辛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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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东辛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52404020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的2024年江苏省东辛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经示范区经备[2023]91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2024年江苏省东辛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2.2项目地址:位于东辛农场境内

2.3建设内容: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947㎡,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8550㎡,已建建筑面积8397㎡,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 1308.79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5工期:100日历天。

2.6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种子加工车间、种子库、场区消防、场区地坪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5年02月至2024年0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10时30分(系统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若企业资质证书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但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按第一章招标公告3.8条内容提供,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02月至2025年0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品牌承诺书;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提供网上截图(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现场进行核查,以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2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7.3.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 家(含)以下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K2取值为:90%。

7.3.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 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两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招标控制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K2取值为:90%。

7.3.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3.4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其他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 (2023) 1 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 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2 本工程 不执行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联系人:储工

电话:182613293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8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8620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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