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沙扒测点验潮站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Y-ZB-2025-0502
项目名称:沙扒测点验潮站项目
预算金额:199.7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7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为沙扒测点验潮站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荣盛御海湾南面,面向南海,有水泥道路连通本项目场地,交通便利。
本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柒仟玖佰元整(¥1,997,900.00元);不报或漏报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
计划工期为: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具体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主要为新建海洋环境监测站1座,观测站包括水工承台、验潮室、引桥和疏浚;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内二级建造师时,打印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单位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单位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者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
方式: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以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其他收入账号,报名资料发至ztb-1@hyzxgc.com,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后1日内发出。 其他收入账号: 单 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分公司 账 号:9550880213682600182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格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资源部珠海海洋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31号2栋
联系方式:胡先生 窦先生0756-3181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
联系方式:林小杰0756-2510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杰
电 话: 0756-2510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