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集镇乔单社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集镇乔单社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 睢经济发投(202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魏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魏集镇乔单社区标准化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魏集镇乔单社区
2.1.2建设规模: 新建1栋总面积385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同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519.8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新建1栋总面积385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同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06月24日至2025 年07 月08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07 月08 日09时30分。
5.2逾 期 上 传 或 未 上 传 到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登 录 徐 州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 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清标标准 | 1. 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 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 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 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等方面的情况。 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1.2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3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1)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20 家时全部入围; (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采用方法三(均值入围法)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含)家;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G1 值取值范围: 10%、 15%、 20%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G2 值取值范围: 10%、 15%、 20%、 25%、 30%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8%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 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注:本工程所涉及的评标入围、评标办法等参数均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执行省住建厅【 2023】 11 号公告,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 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9.4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招投标行政监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行政监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审科
电话:0516-6776578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魏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魏集镇陶河村2010号地址:睢宁县大儒世家1号楼501室
联 系 人:董秀娟联 系 人:李工
电话:15152528777电话:0516-88225556/18036811720
2025 年 06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