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09-SJZB-C2026-0004
二、项目名称:汾湖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亭房点位视频监控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91320191608972254D |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运粮河西路101号2栋3层西侧 | 92.41(均分制) | 137209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汾湖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亭房点位视频监控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为现有汾湖垃圾分类监控点位226路提供线路、前端设备维保服务、监控系统平台集成运维服务,适当增补29路新监控部署维护服务及相匹配的提升执行效率的服务能力。维护相关的电源、立杆、线路、监控平台,保证监控点位正常接入汾湖环卫。所有垃圾分类监控接入要求通过安全可靠的专线接入吴江区大数据局建设的吴江区视频应用能力支撑平台,实现对于本次项目视频监控的实时预览、回看、录像下载,每路探头的视频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所有垃圾分类监控以云存的方式存储在维护单位机房,机房需提供一路市电、一路UPS电源保证设备的不间断运行。 服务要求:为保证项目平稳、安全、高效运行与维护,须具备相应的售后运维系统(包括网络传输设备巡查、接报即修功能),应充分考虑专业运维机构、人员、车辆、设备等项目实施运维因素。 服务时间:维保期限三年,自监控部署之日开始计算。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科伟、郁红理、王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服务费:根据苏州市吴江中介超市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服务费为18500.00元。(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约占项目预算1.33%已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示。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报价中统筹考虑、一次性支付,一是简化财政资金多级审批流程,保障代理服务费及时结算,提升采购工作效率;二是本项目服务期3年、采购预算分年度下达,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便于费用核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中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苏州路98号
联系人:周雯
联系电话:0512-63135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331号
联系人:王剑峰
联系电话:0512-63488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剑峰
电话:0512-6348812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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