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建巡查检修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二次)
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建巡查检修道路工程于2025年4月22日9点30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公开招投标。共2062家递交了投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经专家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已于2025年4月24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就本项目做如下两点特别说明:
1.2025年4月24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时,第一排序人河南浩鑫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名字写成了孙凤娇,经专家组复核及查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中标排序第一名河南浩鑫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备案人员中技术负责人为孙凤姣,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负责人“孙凤娇”身份证、职称证等信息进行比对,认定“娇”为笔误,实际为“姣”,属于细微偏差,不影响中标排序。
2.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建巡查检修道路工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经专家评标排序为预中标第一名的投标单位(河南浩鑫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受到有关投标单位投诉,投诉事项为河南浩鑫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孙凤姣(职称证书编号为C20220272142500000190)在台前县马楼镇陈楼村旧村复垦项目(黄河滩区迁建) 有在建项目。现水利局经调查核实:河南浩鑫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孙凤姣(职称证书编号为C20220272142500000190)在台前县马楼镇陈楼村旧村复垦项目(黄河滩区迁建) 已经完工,技术负责人孙凤姣属于无在建项目(台前县马楼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回复函,施工单位提供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和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到项目所在地,证实了回复函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的真实性)。
现重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如下:
中标排序情况如下:
第一排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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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浩鑫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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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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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698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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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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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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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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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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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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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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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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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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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2202721425000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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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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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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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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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安 C202000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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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排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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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子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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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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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698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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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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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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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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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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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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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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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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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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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14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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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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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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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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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水安C201900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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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排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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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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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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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672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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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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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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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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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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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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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26121225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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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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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昕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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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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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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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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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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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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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水安C(2022)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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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7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及提供社保证明。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标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6-8680566
招标人: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
电话:刘先生13970601040
吉水县双山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吉水县双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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