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视频监控系统补盲设备采购项目(2026-2027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Y202605260004
2.2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视频监控系统补盲设备采购项目(2026-2027年)
2.3招标上限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元。【无分项控制价时】
☑人民币::3440000.00元,5项物资设分项上限控制价,具体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D3 (1)2.1设备采购费分项报价表中序号 11 、序号17;(2)2.2材料采购费分项报价表中序号 1、序号2;(3)2.5施工安装费。
2.4 工期:
自进场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施工起始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自行完成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含安全培训及考试等),进场准备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交货及安装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各场段、朝阳广场站、市博物馆站及五象火车站。
2.6招标范围: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各场段物资总库、室外堆场、工务料棚、综合楼及维修楼二级库房、电动车棚、新能源充电桩、叉车充电间、司机公寓、联合检修库、职工之家出入口等;以及朝阳广场站二级库房、市博物馆站站厅扶梯夹层及五象火车站风井通往上下行轨行区通道门等重要场所区域,总共补盲点位有147个。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 资质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及以上的通信系统设备(需包含视频监控系统)供货或维保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认定范围:独立投标人仅认可其自身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均予以认可。
3.4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无不良行为记录。
3.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名。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免费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说明
6.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须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文件须现场递交。
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处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开标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外籍有效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e车网[链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链接]#/、广西双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发布。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纪律监督部门: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71-2778084。
业务监督部门: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约法规部,业务监督人及联系电话:闫工 0771-2778127 。
9.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在本项目开标前自行登录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链接]#/)注册,以供应商身份入库该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3#楼(C座)28楼
邮 编:530022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唐工 联 系 人:任敏、罗路
电 话:0771-2778321 电 话:0771-4105368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kzb0601@[链接]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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